8月23日,我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根据公司《安排规章细则》,董事会有权将一切在宣派日期后六年内仍未收取的股息没收并归公司一切。
公告指出,2017年晚期股息和2018年中期股息的每股股息均为0.03港元,别离于2018年6月7日和2018年8月22日宣派。关于没有收取上述股息或未实现相关股息单的股东,公司提示其赶快联络,但不得迟于2024年9月6日下午4时30分。